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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8-27 19:50:2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养老】近日,养老网的小编从金东区政府了解到,金东区农村居家养老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已经通过省级立项,项目的建设,将实现养老标准化从机构养老领域向农村居家养老领域延伸,惠及更多农村老年人。
        

        232家居家养老中心,解决6600余名老人养老问题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金东区32万户籍人口中有农村人口26.7万人,占84.2%。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19.3%;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占14.1%。人口老龄化程度处于全省、全市的中上水平。
         
        相比数量庞大的老年人,金东区仅有11家敬老院,以集中供养五保老人为主,拥有的床位仅有1240张,尚不及全区老人总量的3%。
         
        针对五保老人,政府年均负担费用每人为7680元。普通老人入住敬老院申请较困难,且人均收费为660元/月。
         
        根据实际情况,金东区尝试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解决养老问题。目前,全区共有居家养老中心232家,解决了6600余名农村老人日常用餐、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等最基本需求,服务辐射3万余老年人。
        

        标准化项目正进行前期调研,预计6个月后可完成
         
        不过,养老中心建立起来了,但各家基础不一样,服务也有好坏。老人们担心,这样的中心,会不会持续发展下去?
         
        日前,金东区农村居家养老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已经通过省级立项,这也是全省首个省级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目前,这个项目已经进入到前期调研阶段,经过一系列的制度收集,预计6个月后,能完成初步工作,起草制定《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这个规范,将明确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等基本生活需求等内容,建立照料中心日常工作管理、资金管理、文化活动、健康保障服务等标准规范。
         
        另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确定执行《居家养老服务与规范》相关标准。
         
        比如,第一类为户院挂钩、由亲属代为照料的“五保”老人,服务中心将提供无偿服务,经费从“五保”供养经费中列支;第二类为社区内所有75周岁以上老人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人,服务中心将提供低偿服务,每餐每人收取2元伙食费;第三类为社区70周岁以上老人,服务中心提供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村两委决定。
         
        通过试点服务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今后将实现标准覆盖率、标准实施率达到90%以上,一些好的经验,也将在全省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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