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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8-26 12:12:42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候鸟养生 养老院】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观念的转变,为深刻汲取养老院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省公安消防总队从8月20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养老等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百日行动”,强化责任,严查火患,督促整改,切实提升其火灾防控能力。
         
        社会福利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等特殊困难群体,他们大多行动不便、存在认知障碍,一旦发生火灾难以自救逃生,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国养老等社会福利机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为此,总队把此次活动作为当前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充分发动全警,联合民政部门对辖区内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落实,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火、用电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地落实“发现火患不放过,整改落实不遗漏”的原则,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督促整改,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上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指导单位及时整改销案。
         
        与此同时,各地联合民政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以电视、广播、设立知识讲座的方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抽调监督人员深入福利机构“手把手”、“面对面”帮扶老弱病残、儿童等弱势群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大力提升福利机构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此次专项行动中,各地积极督促主管部门强化监管职责,推动养老等社会福利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发动单位、场所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除活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内部防火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高火灾防范能力。为把专项检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各地实行“实名制”,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并加强督察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跟踪问效,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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