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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8-16 19:16:22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候鸟养生 养老院】国务院8月1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被称为保险业“新国十条”。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点即是业内呼吁多年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终于落地,税收优惠扩至商业养老保险,即“减税养老”已指日可待。市场预期,首次对外提出试点实施的时间表或是明年,一旦启动,这将极大地刺激商业养老保险的市场增长,有望能拉动个人购买商业养老险的需求。
        全国每年保费收入或达2000亿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保监会与各部委充分沟通协调,目前已取得财政部等部门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支持。“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具体试点实施方案,还有待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多部门对细则进行进一步研究。目前试点地区有哪些,该如何实施,尚不能下定论。”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市场预期,该项试点或将在2015年启动。这将极大地刺激商业养老保险的市场增长,有望能拉动个人购买商业养老险的需求,对保险业而言,无疑是一针强心剂。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说,该政策是利用税收政策的杠杆效应调动企业和个人参保积极性。
        “一旦递延政策下来,我们在买商业保险时首先就考虑到它可以为我们节省个人支出,个税少缴了,大家购买的积极性就会比较高。”北京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解释说。
        有券商测算显示,以上海试点递延型养老保险为例,每年将带来108亿元保费收入,而一旦在全国铺开,每年带来的保费收入可高达2000亿元。
        “这一政策通过税收小杠杆撬动养老金的大池子。”广东金融学院陆磊表示,合理的税收制度可以使个人商业保险等补充保险在养老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有利于降低投保人税负
        今年1月1日个税递延型税收优惠已覆盖至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年金部分,新“国十条”又将税收优惠政策延伸至商业养老保险部分,对于准备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个人将是直接利好。
        这一税收优惠模式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投保人在养老保险缴费和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至养老金实际领取环节,降低投保人当期税务负担。
        据了解,保险业内提出实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已有10年,其中上海作为首个试点率先实施的呼声最高,试点方案已经成型,并曾多次上报各部委。根据上海的试点方案,产品形式为万能型、分红型保险;税收递延模式采取“税基递延”型,即在缴费及收益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再根据当期税率表缴税;缴费限额则为每月1000元。
        “缴费期免交的个税并不等于免征,而是在投保人领取养老保险金之后补缴,具体缴纳方式还要等细则出台。”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优惠主要体现在“资金的时间成本”。
        业内称,由于投保人可以延缓缴纳相关个税几十年,对于投保人有非常大的税收优惠。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无疑将极大地降低投保者税负压力。并且,所得税的起征点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等到投保人退休领取保险金时,还可能存在获得减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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