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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8-09 16:44:29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养老】8月7日,编者从甘肃省兰州市人社局获悉,近来甘肃省榆中县多举措遏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违规多领冒领问题,截至目前,共核查出重复领取待遇人员565人,均已停止发放养老金待遇。
         
        无独有偶,2014年上半年,海南省临高县社保局加大养金老资格认证,发现死亡冒领养老金107人,停发待遇支付107人。
         
        “强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严防基金流失成为县社保局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据临高县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加大了养老金资格认证力度,有效堵住养老基金流失漏洞。
         
        2014年临高县社保局在总结2013年的认证经验的基础上,加大了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工作力度,采取集中认证和重点认证相结合的措施,将权利下放到两个农场开展工作,并积极配合省审计部门开展认证,对行动不便的对象提供上门认证,把服务延伸到家门口。
         
        经过两个月的养老金资格认证过程中,发现死亡冒领养老金107人,停发待遇支付107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据了解,2014年临高县社保局堵住养老金流失漏洞的同时,强化基金支付管理,确保离退休人员“养命钱”的安全运行,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上半年总支出23171。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957。6万元,其中:事业退休人员养老基金支付6718。5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基金支出16453。1万元,抚恤金、丧葬费支出874万元。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隐瞒不报,其亲属或他人冒领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冒领者退还冒领养老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冒领养老金处罚;对拒不退还冒领金额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按照此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责令张某家属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正确做法是: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亲属要在3日内报告死者原工作单位,同时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和注销户口证明,有遗属的还要提供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交到离退休人员原工作单位劳资处,由劳资人员带死亡人员档案到市社会保障中心为其办理丧葬费和一次遗属救济费。
         
        冒领养老金处罚严格,请大家不要冒领养老金,欺诈养老金是违法的事情,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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