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8-04 20:52:29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候鸟养生 养老院】近日,广州市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按照新办法,农转居参保人员将“只出不进”。今后,这类人群可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保”)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
         
        《办法》明确,在新办法实施时已参加本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继续按本办法参保并享受相应待遇。办法实施时未参加本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将不再参加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参加城保或城乡居保参保条件的,参加城保或城乡居保。
         
        对于参加了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因符合城保条件、参加城保的参保人,达到城保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申请将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保,按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城保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将城保关系转入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办法》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不能同时按本办法和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参保。已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就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此外,《办法》还提出,将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商市财政部门,根据物价指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增幅情况,测算确定具体的增长幅度,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伴随着广州的城镇化趋势,以往的农村地区户籍人员在土地被征收后,其身份也由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给他们的养老带来了一定的问题。
         
        为此,2006年,广州出台了专门针对该群体的特殊养老政策——《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划将全市城中村的转制居民全部纳入社会化养老体系中,全国也只有广州有“农转居”这一险种。
         
        此前据市人社局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农转居总参保人22.9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员12.9万人。修订版《办法》的出台意味着,这22.9万人将“只出不进”,但即使如此,农转居养老基金余额也不够用。该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目前基金结余30多亿元,只能支撑六七年,用完后只能由财政兜底。

    温馨提示: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养老信息,欢迎登陆我们官网中福养老网里的焦点新闻频道进行浏览,里面有丰富的养老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