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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8-02 13:42:4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养老】江苏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日前对入院老年人的子女规定了“定期探望底线”:每月至少探望一次,如果子女做不到,那么老人便不能入住福利院;山东济南第一家高端老年公寓上月开业纳客,要求入住前,家属需签下探望协议,至少15天探望老人一次,否则不接受入住。
        
    对于居家养老的老人,针对有些子女不能按时探望老人的问题,一些社区、单位也都在想办法。有的社区需要办理老人养老金认证和补贴发放等涉老事情的时候,都有意识地通知老人的儿女,让他们带着老人来,这样就多些探望老人的机会;有的养老院,或者采取一月一收费的方式,“逼”着子女定期前来缴费,这样至少可“顺便”看望老人,或者采取给子女定下“一周一看望”的“院规”,违反规定要受到批评,“逼”子女至少每个星期来一次,实际效果也不错。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给老人一份法律权利,给儿女一份法律义务,将以法律推动亲情孝敬走进新时代,让空巢老人看到了与子女相聚的美好前景。然而,在新法实施后,有媒体记者对本地内十几家养老院调查却发现,九成受访老人子女的探望频率并没有增加多少。
        
    由此,许多人提出,在立法的基础上,必须加快具体配套措施的跟进的建议。虽然“常回家看看”已经被写入法律,但是由于法规本身缺少具体标准和处罚措施,对那些孝心淡漠的子女很难起到约束性作用。所以,一些社区、单位推出的“逼”着子女定期前来的办法,也属于没有办法的好办法,除了法律约束,这类柔和巧妙、人性化的措施也值得养老院考虑和推广。
        
    多些措施,多些提醒,对于小辈而言,既完成儿女的看望义务,也培养一种看望习惯,升华一种亲情力量,更能够接力承传亲情看望美德。我们何妨不再多些“土制度”约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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