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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8-01 21:44:12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候鸟养生 养老院】当你老了,白发苍苍,养老保险是可以信赖、托付的吗?必须是。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人达到了477万,到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550万。
        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未来能享受到怎样的养老服务?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走向又是如何?今天,本报将从养老保险、养老服务等多方面为您仔细解读。
        A 新闻回放
        2014年2月,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任务目标
        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度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同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
        具体措施: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B 新闻回放
        6月2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出台,具体的措施条条指向未来的养老机构,以及政策对养老的倾斜。
        新闻背景
        2013年,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太原市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元,将农村幼儿教师基础养老金标准由200元提高至260元,城乡养老保险待遇保持了全省最高。
        关键词: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机构
        数字解读
        到2020年,全省养老机构超过1500家,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占70%以上。全省11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全部建成日间照料机构,60%以上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具体措施
        到2020年,我省市、县两级公办养老机构不能满足当地养老服务需求的,要予以新建或改扩建,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
        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
        从今年起到2020年,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各市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用地计划指标,向养老服务业适当倾斜。可将闲置的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
        今后,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必须在小区配套建设能够满足小区居民需要的社区服务和养老服务用房。没有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改变用途或不达标准和要求的,房产部门将不得办理售房手续。
        C 新闻回放
        7月1日起,山西在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制度。两项制度统一政策标准后,缴费档次由原来最多10个档,统一归并为12个档次,城乡居民将有更多自主选择权。
        新闻背景
        我省分别于2009年和2011年,先后启动新农保和城居保,并于2012年实现两项制度的全覆盖。截至今年2月,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总参保人数达到1533.75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的343.5万人,月领养老金水平不低于65元。
        关键词:累计缴费15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数字解读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全省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6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具体措施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贴、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个人缴费设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政府补贴分为基础养老金补贴 (出口补)和缴费补贴(入口补)两部分。基础养老金是指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由政府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最低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至600元补60元、缴700元至900元补70元、缴1000元至2000元补80元。
        D 新闻回放
        7月起,我省将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互转衔接。
        关键词:交叉选择参保、重复参保缴费具体措施
        具体措施: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申请办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这两项制度衔接将主要惠及两类群体:一是进城务工的人员,在乡务农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后进城务工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另一种是城镇就业不稳定人员,在家待业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业后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两类群体,今后可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中交叉选择参保,可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也可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兜底”。
        此外,由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按月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可能存在同时在两个制度参保的情况。考虑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较高,为更好地保护参保人员的权益,对重复参保缴费时段,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月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的缴费。重复领取两项养老保险待遇的,要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外,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
        E 新闻回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7月27日发布消息,从今年8月1日起,离退休人员个人基本养老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 (含2500元)的部分,将免收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
        关键词:异地取养老金、手续费具体措施
        离退休人员如果要在异地取养老金,那么每个月取出的前2笔钱,每笔不超过2500元的部分,就不用花费“异地取现”的手续费。而前2笔中每笔超过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3笔之后的金额,依然要收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
        在8月1日实施时,仍通过银行专用存折、借记卡发放基本养老金的,要在存折上和卡对账单上进行养老金标识。
        温馨提示: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养老信息,欢迎登陆我们官网中福养老网里的焦点新闻频道进行浏览,里面有丰富的养老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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