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7-24 09:56:2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院 候鸟养生】江西总人口4522万,60周岁以上老年人586.52万,占总人口12.97%。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省民政厅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交由省老龄办负责。几年来,我们统筹规划,勇于担当,使全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到了整体推进。
         
        一、精心组织,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领导,成立了由省民政厅、省老龄办主要领导为正副组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省居家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布局。将全省“建设6000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目标,列入了《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西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列入了省政府重大民生工程。为落实责任,省老龄办根据全省各地行政区划和经济发展情况,把建设指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设区市及县(市、区),并作为民政、老龄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内容。
        (三)抓好先行先试。2009年,省老龄办制定方案,组织全省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新建服务站点148个。为总结推广试点经验,2010年10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现场会,省、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民政、老龄办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和全国老龄办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为巩固试点成果,推广工作经验,2013年7月,省民政厅和省老龄办又召开了全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
         
        二、多措并举,加强服务平台建设
        (一)加大资金投入。2009年,省民政厅安排福彩公益金180万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之后逐年增加,2013年安排1500万元,今年又安排了2500万元用于“以奖代补”。2010年以来,全省各地通过政府财政、福彩公益金、民间资金和社会捐赠,共投入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资金1.3亿元。
        (二)争取项目支持。先后争取国家发改委、民政部项目资金2290万元,在全省打造了26个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同时还争取到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有关养老项目支持。中国红十字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在我省设立了10个“曜阳”托老所,中国康复协会为我省居家养老服务站捐赠了一大批康复器材。
        (三)挖掘社会资源。全省各地积极采取“调换、租赁、划拨、购买”等措施,将闲置的医院、学校、企业厂房等公共资源,改(扩)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点。通过挖掘和整合社会资源,目前全省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861个。
         
        三、出台政策,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一)税费减免和用房保障政策。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实施意见》,对有关部门审批认定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养老服务设施,国家规定减免的税费都实行全部减免。城市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
        (二)站点建设与运营补贴政策。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每个由省财政一次性奖补20万元,农村社区每个一次性奖补10万元。全省设区市也出台了相应政策,对新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每个一次性给予1-5万元不等的建设补助和1万元不等的营运补助。
        (三)购买服务和服务用工政策。各地对“五保”、“三无”、低保、重度残疾、高龄特困老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放50-100元不等的居家养老服务券,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助等方面的服务。为满足服务需求,许多地方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来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与服务人员不足的问题。
         
        四、规范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益
        (一)在服务对象上突出重点。省老龄办印发了《江西省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细则》,明确“三无”、“五保”、低保、高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特困残疾、独居且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为居家养老重点服务对象。对重点服务对象采取发放服务券的方式实行无偿服务;对低保边缘户、临时遭灾、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采取低于市场价格收费的方式提供服务,不足部分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对有经济能力的老年人,采取自费的方式实行购买服务。
        (二)在服务内容上坚持“3+X”。“3”就是配餐送餐、居室保洁、医疗陪护。在此基础上,根据需求再拓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主要是全托、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不少地方重视信息化建设,把12343、12349公益号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热线,使服务更加及时、便捷。
        (三)在服务质量上规范管理。各地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制定了服务对象评估、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奖惩等日常管理制度。在服务过程中,采取察看护理记录、询问服务对象等方式,对服务质量实行跟踪监督。为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和护理人员素质,近年来,省老龄办争取省财政资金,坚持每年举办2期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班,有200多人领取了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
        
    温馨提示: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养老信息,欢迎登陆我们官网中福养老网里的焦点新闻频道进行浏览,里面有丰富的养老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