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网 居家养老】年龄大了,老伴去世,子女又整天忙于工作,没时间陪自己,重新找一个老伴,携手共度余生,是许多老年人的梦想。但是因为没有稳定的感情基础,还要面对世俗、财产、赡养等众多问题的干扰,往往使这些老年人望而却步,对再婚的渴望与恐惧交织在一起。老年人再婚面临着哪些难题?老年人再婚婚后又有可能产生什么样的问题,如何避免?日前,养老网的小编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走访。
老年人的再婚路该如何走
老年人再婚问题一:“走婚”不结婚合法权益谁来保障?
家住清河区淮海西路附近的周大爷今年72岁,一年前他在夕阳红广场结识了比自己年轻9岁的秦大妈。由于儿女不同意周大爷再婚,周大爷偷偷地与秦大妈生活在了一起。可是两人因生活观念、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冲突,生活在一起不久后便发生了矛盾。秦大妈一气之下回到了自己家,并且带走了周大爷为其购买的金手镯、金项链等物品。
随后,周大爷几次打算接对方回来生活,但是对方都不接电话,拒绝见面。无奈之下,周大爷打算挽回损失,但是由于缺乏合法婚姻的保护以及难以拿出证据,他最终未能如愿。
编者走访市区多家社区了解到,因子女反对,有不少老年人像周大爷一样,选择类似“走婚”的生活方式,避开儿女,偷偷生活在一起。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矛盾,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护。
老年人再婚问题二:子女不支持 婚姻的尽头谁来照顾
住在清河路附近的王大妈8年前不顾儿女反对,毅然嫁给了比自己大10岁的刘大爷。刘大爷的子女同意父亲再婚,但是为了以后避免发生财产纠纷,在征得两位老人的同意后,将刘大爷名下的房子卖掉了。两位老人都有退休工资,婚后租房生活,相互照顾,相互体贴,生活得还算幸福。
可是,就在不久前,刘大爷身体不适,被儿女送到医院照顾。而一直患有肾病的王大妈,失去了支柱,没人照顾。因为当初与子女产生了很大的矛盾,王大妈不好意思再回到子女身边。看病、生活、付房租,这使得王大妈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离不离婚都要一个人过了。”王大妈满是无奈地说。
编者走访了解到,不少老年人婚后生活的确幸福了不少,但是由于缺少子女的支持,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状况越来越差,谁也照顾不了谁,晚年生活并不如意。
老年人再婚应慎重 子女要多些支持
编者走访期间,多位社区工作者表示都曾经遇到过上述问题。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社区遇到这样的问题也很难处理,没领结婚证的发生财产纠纷,谁也说不清,缺乏维权依据。而通过合法途径结婚的,当双方身体都出了问题,谁也照顾不了谁,子女因矛盾又不愿赡养老人,同样不是一件容易解决的事。
“老年人再婚一定要慎重,再婚幸福与否与子女有着很大关系。”清河区府前街道一家社区的负责人说,子女支持老人再婚,老年人才不会遇到赡养难题。人人都会老,家家有老人。该社区主任建议,面对单身老年人渴望寻觅晚年伴侣的心情,子女应该多给他们一些理解和关爱,支持他们追求晚年幸福。
民政部门:老年人再婚受法律保护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从法律角度来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再婚及婚后的生活。淮安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汤荣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失。也就是说,老年人无论再婚与否,子女都应尽到赡养义务。
“我们民政部门每年特别是在敬老月的时候都会联合司法、法律援助部门进行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汤荣说,针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遇到问题,可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解决包括婚姻、赡养等方面遇到的纠纷。
婚姻家庭咨询师:婚前约定细一点,婚后包容多一点
在婚姻家庭咨询师刘玲看来,老年人再婚既面临着财产问题,又面临着婚后相互适应,相互照顾的问题。关于财产问题,刘玲建议双方协商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这既能减少来自子女的阻力,又可以减少婚后纠纷,从长远看有利于促进两人感情和谐。此外,为形成良好的感情基础,双方婚后应该索取少一点,相互扶持照顾和包容多一点,不自私计较得失。
老年人的再婚路该如何走
老年人再婚问题一:“走婚”不结婚合法权益谁来保障?
家住清河区淮海西路附近的周大爷今年72岁,一年前他在夕阳红广场结识了比自己年轻9岁的秦大妈。由于儿女不同意周大爷再婚,周大爷偷偷地与秦大妈生活在了一起。可是两人因生活观念、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冲突,生活在一起不久后便发生了矛盾。秦大妈一气之下回到了自己家,并且带走了周大爷为其购买的金手镯、金项链等物品。
随后,周大爷几次打算接对方回来生活,但是对方都不接电话,拒绝见面。无奈之下,周大爷打算挽回损失,但是由于缺乏合法婚姻的保护以及难以拿出证据,他最终未能如愿。
编者走访市区多家社区了解到,因子女反对,有不少老年人像周大爷一样,选择类似“走婚”的生活方式,避开儿女,偷偷生活在一起。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矛盾,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护。
老年人再婚问题二:子女不支持 婚姻的尽头谁来照顾
住在清河路附近的王大妈8年前不顾儿女反对,毅然嫁给了比自己大10岁的刘大爷。刘大爷的子女同意父亲再婚,但是为了以后避免发生财产纠纷,在征得两位老人的同意后,将刘大爷名下的房子卖掉了。两位老人都有退休工资,婚后租房生活,相互照顾,相互体贴,生活得还算幸福。
可是,就在不久前,刘大爷身体不适,被儿女送到医院照顾。而一直患有肾病的王大妈,失去了支柱,没人照顾。因为当初与子女产生了很大的矛盾,王大妈不好意思再回到子女身边。看病、生活、付房租,这使得王大妈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离不离婚都要一个人过了。”王大妈满是无奈地说。
编者走访了解到,不少老年人婚后生活的确幸福了不少,但是由于缺少子女的支持,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状况越来越差,谁也照顾不了谁,晚年生活并不如意。
老年人再婚应慎重 子女要多些支持
编者走访期间,多位社区工作者表示都曾经遇到过上述问题。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社区遇到这样的问题也很难处理,没领结婚证的发生财产纠纷,谁也说不清,缺乏维权依据。而通过合法途径结婚的,当双方身体都出了问题,谁也照顾不了谁,子女因矛盾又不愿赡养老人,同样不是一件容易解决的事。
“老年人再婚一定要慎重,再婚幸福与否与子女有着很大关系。”清河区府前街道一家社区的负责人说,子女支持老人再婚,老年人才不会遇到赡养难题。人人都会老,家家有老人。该社区主任建议,面对单身老年人渴望寻觅晚年伴侣的心情,子女应该多给他们一些理解和关爱,支持他们追求晚年幸福。
民政部门:老年人再婚受法律保护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从法律角度来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再婚及婚后的生活。淮安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汤荣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失。也就是说,老年人无论再婚与否,子女都应尽到赡养义务。
“我们民政部门每年特别是在敬老月的时候都会联合司法、法律援助部门进行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汤荣说,针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遇到问题,可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解决包括婚姻、赡养等方面遇到的纠纷。
婚姻家庭咨询师:婚前约定细一点,婚后包容多一点
在婚姻家庭咨询师刘玲看来,老年人再婚既面临着财产问题,又面临着婚后相互适应,相互照顾的问题。关于财产问题,刘玲建议双方协商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这既能减少来自子女的阻力,又可以减少婚后纠纷,从长远看有利于促进两人感情和谐。此外,为形成良好的感情基础,双方婚后应该索取少一点,相互扶持照顾和包容多一点,不自私计较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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