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7-17 08:00:06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养老院】黑龙江省公办养老院将进行试点改革,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管理和经办公办养老院。

    据了解,黑龙江省将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结合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经营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引入社会组织以承包、托管、联合、拍卖、股份制合作等方式参与管理和经办,使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尤其是社会主体力量能够在体制机制改革中收获效益。

    同时,转变养老服务提供方式,改变过去包办包管养老服务的做法,守住“保困难、保基本”的底线,把钱用在资助社会组织上,用在为高龄、失能、困难老人购买基本服务上,使社会组织有条件、有空间参与养老服务。

    温馨提示:

    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养老信息,欢迎登陆我们官网中福养老网里的焦点新闻频道进行浏览,里面有丰富的养老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