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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7-11 08:38:55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养老金】广东省委托社保基金运营的1000亿养老金也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个人账户,产生的投资收益,应该按照每个参保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份额再一次分配投资收益,即便目前不能将资金实际划入个人账户,也要按照该收益进行记账。养老网小编认为:养老金投资收益分配不应是笔糊涂账。
        

        养老金投资收益分配不应是笔糊涂账
         
        近日有媒体报道,广东省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的基本养老金1000亿元,2012和2013年年化收益率分别为6.73%和6%,分别增值34.09亿元(实际运营时间约半年)和60亿元,与前几日媒体报道的“2.7万亿养老金空躺在银行,12年缩水8000亿”相比,有云泥之别,是我国基本养老金保值增值的成功案例。但是由此带来一个问题,广东省委托运营的1000亿元基本养老金,其投资收益应该如何分配?
         
        按照广东省目前的做法,上述养老金投资运营产生的收益并未区分统筹基金收益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而是将投资运营收益全额计入滚存结余基金。简单来讲,就是养老金投资收益不向个人账户分配,个人账户基金仅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计息,但是上述做法值得商榷。
         
        我国基本养老金构成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由企业缴费形成的社会统筹基金,另一部分是参保者缴费形成个人账户基金。按照现有政策规定,社会统筹基金在省级层面统一调剂资金,用于当期已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发放,个人账户基金则属于缴费职工个人所有,仅用于其退休后养老金支取。
         
        从制度架构上来说,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的管理体制不同、资金来源不同,所有权性质不同,因此两个账户基金应该独立运作。但实际运行中,由于一些地方社会统筹基金收不抵支,因此将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基金混同管理,用个人账户基金支付当期退休人员养老金,导致个人账户空账。
         
        社科院报告指出,2011年底,我国个人账户空账规模高达2.2万亿元,同年基本养老金结余1.9万亿;2012年个人账户空账规模达到2.6万亿,同年基本养老金结余2.4万亿。可见,从全国范围来看,当前基本养老金结余几乎完全来自于个人账户。
         
        广东作为劳动力流入大省,目前尚不存在养老金收不抵支的状况,但是同样将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基金混同管理,2013年底基本养老金累积结余4394亿元。而广东省委托社保基金运营的1000亿养老金也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个人账户。因此该基本养老金投资运营所获得的收益,至少有一部分应该划归个人账户所有。
         
        目前,广东省的将投资收益计入结余,不向个人账户进行分配的做法,相当于拿着参保职工的钱进行投资,收益却归政府所有,无疑有慷参保职工之慨的嫌疑。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分设社会统筹与个人帐的初衷在于减少国家财政压力,调动个人参保积极性,形成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养老保险体系。广东省不向个人分配养老金投资收益的做法,无疑不利于调动个人积极性。
         
        从基本养老保的制度理念出发,合理的做法是在确定现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基金各自规模的基础上,按照其权重分配投资收益。由社会统筹部分资金产生的投资收益直接计入养老金结余;由个人账户部分资金产生的投资收益,应该按照每个参保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份额再一次分配投资收益,即便目前不能将资金实际划入个人账户,也要按照该收益进行记账。
         
        而不是即便个人账户资金投资获取了6%以上的收益,但个人所能获得的,仅仅是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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