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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7-11 22:20:5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敬老院】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4100元执行、下限暂按2300元执行。月缴费的下限和上限同步调高,意味着今后参保人每月缴的参保费及社保待遇将相应提高。
        下限调整后的影响
        自7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下限暂按2300元执行,调整后的社保政策对职工有什么影响?
        目前,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个人按8%缴纳、企业按20%缴纳,如企业按缴费基数下限来缴的话,今后个人每月须缴纳184元(2300元×8%),比之前的162元(2025×8%)要多缴纳22元。同时,该企业每月须为员工缴纳460元(2300元×20%),比之前的405元(2025×20%)多缴纳55元。
        对于以个人名义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来说,他们的养老保险按20%来缴纳,这样一来,缴费基数下限调整后,其每月缴的养老保险为460元,每月多缴(2300-2025)×20%=55元。
        缴费基数只是暂定
        据了解,我市社保月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和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由于目前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尚未公布,根据省人社部门通知精神,从7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4100元、下限暂按2300元执行,等2014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正式公布后,从公布之次月起再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
        据了解,参保职工一般以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不过,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
        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参照省、市暂行标准执行。
        应该足额缴纳费用
        缴费基数下限的提高,让一些收入较低的职工感慨:社保费扣得更多,拿到手的工资更少了。其实,社保费缴得多,今后的社保待遇高、养老金水平也高。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按实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用人单位是否按实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了?员工可以根据企业代扣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算出自己的缴费基数。
        举例说,职工某月工资条上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了140元,按照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8%来计算,该职工的缴费基数为140÷8%,算出是1750元,职工就可以比较出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之间有没有差距。
        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缴费基数是参保人按比例缴费的依据,对企业而言,缴费基数就是企业全部员工的工资总额;对个人而言,缴费基数就是个人的月工资。
        需要说明的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是广义的工资,很多企业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时未将奖金、补贴等计算在内,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降低了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同时侵害了职工的社保权益。如果参保人认为单位未按其实际月工资缴纳社保费,可以向市各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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