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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7-08 11:36:5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敬老院】今年6月末,金州区社会福利院养老院浴室内的一起悲剧让老人们的洗澡问题“紧张”起来:一位年近7旬的老人在浴室中突发心脑血管疾病去世。老人们说,院方要求他们签署“免责协议”,或让儿女陪护洗澡。养老院负责人表示,老人众多,养老院没有能力做到洗澡时的“一对一看护”。尤其是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的老年人,一旦在洗澡过程中发生意外,责任确实难以认定。     一起悲剧后养老院“洗澡”出问题
        昨日上午,在金州区社会福利院养老院,老人们每周一次的集体洗浴已经结束。在院内浴室的工作人员看来,算是又度过了一个“紧张时刻”。
        6月末一位年近7旬的老人在浴室内突然发病不幸去世,对此浴室工作人员仍感到很惋惜。“当时老人突然发病倒了,大家赶紧冲进去急救,但已经来不及了。”
        在这起意外悲剧后,不少养老院的老人们开始担心洗澡问题。一位养员告诉记者,现在养老院除了特护级别的老人外,其他养员每月都能拿到3张免费澡票。每周一早上6点半到9点半,养员可以用澡票到浴室洗澡。“但出事后,院方要求我们签订一份免责协议,否则就不能洗澡。”这位养员说,协议的大致内容是:“如果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的老人,洗澡时发生意外院方不承担责任。”后来院方表示,如果儿女能来陪护洗澡也可以。
        正在完善制度要求家属“陪护”洗浴
        养老院杨院长表示,养员们的担心其实是一种误解。所谓“免责协议”并无其事。
        杨院长告诉记者,目前社会福利院养老院共有520名养员,特护级别以上的养员,由工作人员负责照料洗澡擦身。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则在浴室内洗澡。“但这部分老人中,不乏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的‘高危洗澡人群’。”杨院长说,虽然养老院以前安排了浴室管理人员,但每次洗澡的养员有近百人,根本看护不过来。
        “所以我们向养员们提出要求: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应由子女负责陪洗,以确保安全。”但杨院长表示,如果儿女实在无法来陪洗,那么养老院方面也只能加强看护。“一旦出现意外,即使抢救也很难奏效。”杨院长说,另一方面他们也通过调整水温等手段,为老人们保障安全。
        但杨院长表示,最根本的解决方式,还是应该在入院协议中增设“洗澡安全条款”。他说,目前院里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制订和完善现有的制度和协议。“我们的原则是:确保每位老人都能安全地洗上澡。”杨院长说。
        类似尴尬在不少养老机构都存在
        记者了解到,其实在市内一些养老机构,老人洗澡的安全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由于老年养员人数较多,而大多数养老院不可能做到洗澡时的“一对一陪护”,一些养老院出于安全免责等考虑,一直要求一定年龄界限的老人由儿女陪洗。但对于住进养老院的老人而言,儿女陪洗尚难实现。
        甚至在一些浴池,也有类似“70岁以上老人需由亲属陪护”的规定。还有浴池干脆高挂“老人免进”牌。记者发现,经营者大多是为了避免出现老人洗澡时猝死摔伤等意外,造成自己“沾包”。一个利好消息是:2013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就《沐浴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沐浴场所应该设置65岁以上老年人及病残人员应由健康人陪同就浴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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