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网 敬老院】海南城乡的千余老放映员补上了社保,每月还可以领取一定生活补助。记者日前从海南省财政厅了解到,我省财政已拨付209.5万元,专项用于解决全省1041名老放映员生活困难和养老等历史遗留问题。
我省印发《海南省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对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且健在的老放映员按1500元的标准补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年满60周岁的老放映员发放生活补助;并对意见下发之前已故的老放映员,参照企业抚恤金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
“解决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按3:7的比例分担,分别列入各级文体部门年度部门预算。”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电影放映员甲,工作年限为25年,满60岁后,每月可全额领取生活补助750元,并领取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13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0.8元(1500/139),每月可得待遇共计89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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