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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7-05 15:38:12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养老】近期,一些事业单位的“老人”陷入了提前退休还是静观其变的纠结中,他们计算背后的经济账,将7月1日视为做出选择的“大限”。紧张的情绪缘于2014年5月15日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在《条例》中,与养老并轨同时提起的还有建立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机制。这被公众普遍认为是给事业单位涨工资的信号,并依此断定改革并不会真正触动事业单位人员的利益。而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在一次例行发布会上“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表述更是让舆论质疑:双轨制还没有破除,是否又会产生新的不公平?
         
        如果并轨后事业单位建立相应的职业年金制度,则只能依赖单位创收或财政投入。相当于原有的利益非但没有影响,还会增加新的福利。基于此,舆论的质疑也并非完全是一些事业单位人员所认为的心理不平衡。以往的社会保障并轨中,名义上的特殊待遇被取消,而以变种的名目继续享受优待的“改革”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这让公众不得不格外敏感。以医疗领域为例,取消公费医疗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不同名目享受“补充医疗补助”,需自付部分可进行“二次报销”,与公费医疗待遇相当。
         
        “职业或企业年金制度作为强制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三根支柱之一,设计出发点并不是拉大差距,而是减轻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水平不比在职时大幅度下降,合理的差距可以有,但必须要有封顶,在制度上规范得更加细致严密。”苏海南说。
         
        其实,在基本养老保险尚没有理顺的情况下,人社部的表态更像是对事业单位人员的许诺性安抚,以减少改革的阻力。在刘昕看来,现在还谈不上职业年金,养老并轨的方案恐怕也没那么容易出台。
         
        据甘肃省一名市级单位公务员透露,他所在的市还没有涉及事业单位进社保的问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才刚刚开始推进,很多经营性事业单位还没有转企。2011年出台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留出了5年的灵活时间,也就是说,全国的事业单位行政、公益、经营分类最迟2015年才能全部完成。刘昕认为,在此之前,养老并轨的具体可操作方案很难拿出来。
         
        与此同时,事业单位与机关的关系也没有理顺。“一些事业单位的工资还是跟政府机关联动,事业单位的岗位绩效工资挂钩公务员的岗位等级工资,事业单位虽然对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划分了10级职员,但基本上还是按照行政级别发工资,比如5级职员对应的是正处级,6级对应副处、7级正科、8级副科。而且,在组织部的干部任用制度中,事业单位和机关被视为一体,比如有很多事业单位的处长直接调到中央机关当处长,局级事业单位领导调到政府当区长。”刘昕说,事业单位必须是整体配套改革,不仅是养老进社保那么简单。
         
        尽管并轨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公平正义的价值应当首先确立。以体制内外身份决定养老待遇差异的规则,必须让位于人力资源的平等对待。 

    关键词:事业单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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