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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7-05 21:31:5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敬老院】“以房养老”政策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试点实施,引起各方热议        
          “以房养老” 长春人怎么看? 
        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房养老”政策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试点实施。
         
          而伴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问题变得日益严重,“以房养老”也越来越被各界寄予厚望。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从提出试点开始,就引发舆论广泛关注。那么,“以房养老”究竟对我们的生活有哪些影响?离我们又有多远?本期“楼市观察”为您解读。
         
          调查——“以房养老” 认同者不多
         
          “‘以房养老’您知道是什么吗?您会采用这种方式养老吗?您怎么看待这一新式的养老方式?”记者在净月某小区就这些问题采访了一些老人,得到的回答不一。“‘以房养老’是听过,可我们有孩子养我们,房子未来也是留给他的,应该不会采用这种养老方式,但是国家试点‘以房养老’,还是很进步的表现。”退休的李老师回答道。“‘以房养老’应该更适合没有儿女的独居老人,房子与其放在那,不如抵押出去用于养老,等到百年后房子被收回,也不会出现亲戚争夺的情况。”田阿姨对记者说。
         
          在采访的过程中,一大半的老人对“以房养老”心存疑虑,表示不会采用这种方式养老;有少数老人则表示如果孩子压力重,未来可能会考虑这种养老方式。“现在大多数家庭都有四个老人要养,未来孩子的压力会很大,而家里有好几套房子,房价未来怎样也无法预料,所以‘以房养老’也会考虑一下。”刘阿姨觉得未来房子会饱和,留给孩子太多房子并不一定是好事,如果拿出一套房抵押养老,会为孩子减轻很多压力。看来,“以房养老”这种养老方式还存在很多争议,从采访情况来看,认同这种养老方式的人还是少数。
         
          分析——“以房养老” 需不断完善
         
          一业内人士指出,“以房养老”这个试点法规的推出初衷是好的,让养老方式更加多元化,但只能当成是辅助养老方式,并不会成为主流养老方式。他认为“以房养老”的预设基本逻辑前提是,当一个人年老时,他的房子仍足够值钱,可以顺利地重新入市,并以高价出售给年轻一代的买房者。在老龄化不断加剧、年轻人相对减少的人口结构变化背景下,这一逻辑前提很可能会不再具备。而70年产权制度是“以房养老”的重要制约,房屋寿命有限,开展此类业务的金融机构趋于谨慎,未来房地产市场可能出现的波动对业主与机构都存在风险。同时,人们在观念上也难以接受房子不留给子女而是抵押给银行的这种做法。但不可否认,对于小众人群来说,“以房养老”确实可以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的资金压力。
         
          此次的“以房养老”试点刚刚开展,或许当它走进长春、走近我们的时候,已经更加完善、更加实用,成为了大家认可的养老方式之一,我们期待它的完善和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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