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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7-02 16:37:25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养老】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到来,养老服务业正成为一项朝阳产业。然而,目前山西省大部分养老机构,特别是民营养老院发展状况却不容乐观。6月27日,省政府公布的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出台一系列养老服务扶持政策,该省养老产业有望迎来发展的春天。
        
          根据该意见,该省规划到2020年,养老机构要超过1500家,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占70%以上;养老床位达到19.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35张,已经超出了“国家每千名老人拥有30张床位”的标准。
        
         为实现这一目标,省政府将在投资和融资政策上给予扶持。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通过民办公助、财政贴息、运营补贴、项目补助等扶持政策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要将运营补贴、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和低收入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补贴列入年度预算。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建设作为民生项目,每年安排一定数量养老服务业建设资金列入年度投资计划。金融机构要积极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支持养老机构利用资本市场依法融资。
        
         土地是制约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省政府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要将山西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从2014年到2020年,各市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用地计划指标,向养老服务业适当倾斜。可将闲置的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
        
        为了让更多的人投身养老服务业,省政府提出,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支持毕业生创办养老服务机构,并给予资金扶持。各级政府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开发范畴,对吸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吸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关键词:山西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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