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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6-23 21:35:20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养老]虽说改革并不一定意味着带来阵痛,但在企业转制的改革中,给很大一部分人留下了巨大的疼痛。那些下岗工人到现在为止,还像一只只落群的孤雁,似乎被这个时代遗忘了。而关于公务员薪酬改革,却是另一番景象。听上去好像也很伤筋动骨——“将面临一场深层次改革”,其实是把“给公务员涨薪”,变“传说”为事实而已。
         
        何以见得公务员薪酬改革就是涨薪?没看见“最受益”吗?没有普遍的受益,哪来的“最受益”?又何以见得“受益”就是涨薪?有专家说,“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之后,一个副科级的公务员可能比科级公务员的工资高,一个副处长的工资同样也可能比处长还高。”这不是在说薪金么?这就不像企业转制时的改革,只能用“最吃亏”来比较得失了。
         
        这就难怪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最终落后于公务员工资改革。前者毕竟在没有“算计好”之前,“并轨”可能会让公务员吃亏,所以“只听见锣鼓响,而不见小姐下楼”;而后者,既不“伤筋”,也不“动骨”,还未改革,已经有了得益的“排行”。所以,尽管“涨薪”不如“并轨”的社会呼声高,但却先行一步了。
         
        若论制度设计上的难度,公务员薪酬改革明显高于养老金并轨。公务员养老金并轨,只要纳入已经成熟的社会养老保险轨道,按规定缴费就可以了;而关于公务员薪酬改革,看上去简直让人一头雾水。比如其中的“限高”和“提低”。
         
        所谓“限高”就是限制灰色收入,灰色收入是指名目繁多的津贴补贴。咋看有点“改革”的意思。但是,人社部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下一步,人社部将制定严格的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在大幅降低津贴补贴在公务员工资占比的同时,也使得公务员的津贴补贴由暗转明。”不知这是不是类似于“临时工转正”,变“灰色收入”为固定收入?
         
        所谓“限低”,主要是向基层公务员倾斜,向职务偏低,但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多的公务员倾斜。而这样做的目的,可能让“一个副科级的公务员可能比科级公务员的工资高,一个副处长的工资同样也可能比处长还高”。不知这种有点像多劳多得企业的管理制度,在官场上是不是行得通?而在习惯于轮次排辈的官场上,谁敢去与上级比较能力高低,贡献大小?
         
        当然,改革就应该去除原来的陈规陋习。但是,有了“最受益”这个前提,无非是受益的大小了。就怕到时副科级公务员拿了科级的工资,副处长拿了处长的工资,科级和处长又分别拿了再高一级的工资,岂不皆大欢喜?否则,在当前的体制格局下,如果下级的工资比上一级还高,就意味着这个上级又该加薪了。
         
        还是深圳市人社局一位官员说的直白:“公务员队伍都是千挑万选进来的精英,没有任何理由要通过改革,降低公务员的待遇。”换句话说,没有任何理由要通过公务员工资改革,让原来不交养老金的公务员缴纳养老金。这就是关于公务员的改革——在动不得的“蛋糕”上,先加上点“奶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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