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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6-16 22:25:32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福养老网】
        6月5日,记者从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执行新标准,企业退休、退职人员退休金每人每月增加88元,高龄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执行,6月底前发到企业退休人员手里。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调整标准包括“普遍调整”和在此基础上的“倾斜调整”两种。

    普遍调整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其中,养老金低于650元的退休职工,可先将养老金上调到650元后再按增加88元的标准执行;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进行调整。

    倾斜调整为: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1岁,养老金每月增加5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以上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本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需补齐到相对应的同等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遍上调,以原乌兰察布市农机公司79岁的退休职工马灏为例:对于他来说,88元的普调+42年工龄×3元+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1岁养老金每月增加5元×9年,算下来,这次他每月能涨3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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