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6-07 11:25:3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福养老网】 
        筆者從滿洲裡市人社局獲悉:按照自治區要求,該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再次調整。在6月底滿洲裡市退休人員就可以拿到這筆調整后的養老金,1到5月份的調整金額也將一並補齊發放。

    據悉,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財政廳通知:從2014年1月起,我區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此次調整是2005年以來的第10次連調,涉及滿洲裡市1.7萬退休人員。調整起始時間為2014年1月1日,調整對象為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

    據滿洲裡市社保局負責人介紹: 按照國家要求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整體上調,平均上調幅度為10%左右。所謂基本養老金增長10%,是指全區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增長10%,通俗地講,就是“人均增長10%,不是人人增長10%”。由於每個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不同、年齡不同、調整前的養老金水平不同,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與本人調整前的基本養老金相比,有的超過10%,有的不足10%都是正常的。

    按照國家普遍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要求,此次調整適當傾斜三類特殊人群,主要對高齡群體、軍轉干部和低收入群體進行適當傾斜。對於高齡群體傾斜調整辦法是:2013年12月31日前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5元﹔對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傾斜調整辦法為:企業軍轉干部調整養老金后,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對養老金偏低的困難群體進行傾斜調整的具體辦法為:養老金低於650元的,可先調整到650元后再進行普遍調整。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