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5-24 14:33:25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养老】日前,山东省烟台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加强农村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养老服务平台要延伸到农村社区,加快推进区域性养老机构建设,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具体目标任务是:配套建设农村幸福院,到“十二五”末,全市半数以上农村社区都建有一所农村幸福院,基本实现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半数以上农村社区。对迁村并居的农村新型社区要统筹考虑农村养老设施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拓展便民服务厅和图书阅览、文化娱乐、日间照料、医疗卫生等场所的服务功能。
        
        《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发展社区养老等公益性服务。大力培育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区服务实行项目管理。健全农村留守老人等关爱服务体系,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代际沟通、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方面服务。广泛开展助老扶幼等志愿互助服务,切实解决农村特殊群体存在的实际困难。

    关键词:烟台山东设施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