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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5-24 09:33:2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养老】目前,山东济南有111.6万老年人,其中大多数生活在农村。伴随城镇化的加快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中青年迁入城市或外出务工,农村留守老人特别是独居、空巢、高龄老人逐年增多,养老服务需求十分迫切。为了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济南市从去年开始加快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这种新型养老模式达到了“让老人舒心、让子女放心、让政府省心”的共赢效果。
     
        家门口的幸福院
        
      “农村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幸福院这种‘离家不离村’的模式,符合农村老年人传统的生活习惯。”平阴县孔村镇范皮庄村是济南市最早开始建设农村幸福院的村庄,该村党支部书记郭庆勇这样说。
        
       郭庆勇说,现在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或就近经商,空巢、留守老人所占比例接近农村老年人的50%。孩子们都去了大城市,只留下老人独自在家会产生安全、照料等问题。每天面对着空荡荡的房间,他们不仅会产生孤独寂寞感,更会感到老无所依。
        
       为了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范皮庄村在去年秋天动工兴建幸福院,探索新型的农村养老互助模式。
        
    既是家园也是乐园
        
       小编在长清区万庄村幸福院看到,这里集居住就餐、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日间照料、居家养老等服务功能于一体。该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们将幸福院与村级幼儿园建在一起,老人与小朋友结成‘亲情对子’,同吃同玩。这种方式不仅营造了活泼、欢乐的气氛,也让‘孝老’观念根植进孩子们的心中。”
        
       万庄村则将幸福院建设与村里特色产业相结合,依托蔬菜基地成立了“开心农场”,为每位老人无偿提供2分菜地。蔬菜收获后,幸福院按照市场价收购。这不仅使老人得到了锻炼,而且也减轻了老人的负担,实现了幸福院蔬菜的自给自足。有些村庄还将幸福院与卫生室、文化大院、便民室建在一起,使老年人得到多元化的服务。
        
       老人入住农村幸福院,收费相当低廉,有些村只需要子女按照“每人每天一元”的标准交纳生活费;有些村根据村民实际情况,还允许子女采取“以粮代款”的方式,在麦、秋两季交纳200斤粮食。“具体情况视本村经济条件而定,经济条件好的村可以免费入住,经济条件一般的村根据情况每人每月交纳200元左右的生活费。”长清区民政局负责人介绍说。
        
    今年新建农村幸福院179处
        
       2013年济南市完成了152家农村幸福院建设,今年,他们还将建设完成179处。“当前,我市养老服务设施总量不足,与城市相比,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更加匮乏。”济南市民政局局长赵玉海介绍说,农村幸福院建设,以解决农村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养老难为重点,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老人既可选择在幸福院长期居住,也可选择仅接受日间照料,还可以选择居家养老,由幸福院负责上门提供相应服务。
        
       在幸福院日常生活中,以老人自我管理、互助服务为主。“就是年纪轻的照顾年龄大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弱的,这是农村幸福院的主要服务形式。”赵玉海介绍说,要通过从村“两委”中指定或在院民中民主选出院长、建立院民管理服务委员会或老年人协会等多种形式,实行院务自治,入院老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互助服务,真正把农村幸福院办成老年人养老的温馨家园。
        
       据了解,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已列入济南市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十二五”期间,全市要建成农村幸福院510处,实现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半数以上农村社区。


    关键词:济南山东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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