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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5-22 17:30:37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日前通过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普惠性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宁夏将从今年起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普惠性健康体检制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关口前移,提升老百姓的健康意识和水平。这一举措将惠及宁夏50周岁以上的119万参保人员。

    本着“重在建立制度,先起步再扩面增项目”的原则,该《意见》初步确定了五大类35项体检项目。体检对象为50周岁以上、连续3年以上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职工。其中,50~59周岁的参保人员每三年体检一次,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2014~2016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健康体检费用标准为100元/人次,全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保经办机构按年度根据实际体检人数和体检医疗机构据实结算。

    《意见》还规定,体检结束后,体检机构要出具体检报告,并将体检结果一份反馈到基层医疗机构用于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一份两周之内反馈给体检人员。地方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专业医师对辖区体检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辖区居民健康状况报告,对影响辖区居民的疾病因素进行统计排位,有针对性地进行疾病干预和防控,指导城乡居民积极开展治疗,并将慢性病患者纳入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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