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5-21 12:10:0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自1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6月30日,截至目前,已有六成以上居民办理了参(续)保缴费手续。

    截至4月底,合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289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员81.12万人。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缴费符合规定年限,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在到龄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据悉,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暂定为每人每月7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方法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利息)÷139。当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的调整,合肥每人每月70元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有望进一步提高。

    随着合肥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地人来到合肥工作、安家,不少中老年人也随着子女定居合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能否跟着一起转移过来?“参保人员跨省、市、县(市)流动的,保险关系可以随户口转移。”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