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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5-16 22:31:49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养老】昨日,国务院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7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终稿较意见稿减少24条
         
        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昨日发布的《条例》,即为征求意见后、历时3年制定出的“终稿”。“征求意见稿”共有10章68条,而昨日“终稿”共10章44条,减少了24条。
         
        《条例》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责任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如用人机制,《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合同,明确了聘用合同的期限、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条件、合同解除的情形等。
         
        《条例》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事业编制人数达3153万
         
        目前,我国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昨日,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时表示。
         
        但三部门负责人同时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虽有进展,但同时存在四方面问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各地做法不统一;奖惩等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人事争议处理依据不够明确。
         
        亮点
        

        现状1 “萝卜招聘”
        

        新聘人员公开招聘
         
        近年来,一些地区屡次发生“萝卜招聘”、“内部招聘”案件。如中组部3月31日通报,湖南省江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等7名县级领导干部,通过托人违规办理或伪造子女亲属在外县区工作的虚假人事档案,将7名子女或亲属调入江永县事业单位工作。
         
        对此,《条例》延续2005年原人事部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则,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并进一步划清公开招聘的界限,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新聘用工作人员都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说,“考虑到事业单位种类多、行业差别大,公开招聘的具体办法不宜一刀切,条例仅对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基本程序做了规定”。
         
        现状2 养老金双轨制
        
    事业单位参加社保

         
        事业单位退休金可达三四千元,而企业单位养老金只有一两千元。此前,事业单位跟企业单位的养老金差距,一直备受争议。近年来,“养老金并轨”呼声日渐高涨。
         
        对此,《条例》明确,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明确: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保,系对《决定》的贯彻实施,再次释放“养老金并轨”即将启动的信号。
         
        但他同时强调,如何解决资金“缺口”,即在职人员此前“欠缴”的养老保险,是“养老金并轨”的难题,“《条例》没有涉及,这方面应该还会出台配套制度”。
         
        现状3 能上不能下
        

        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此前,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用人机制,一直是事业单位的质疑焦点之一。
         
        对此,《条例》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同时,《条例》规定了考评、公示等事业单位内部竞聘上岗的程序。
         
        昨日,三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说,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实现人员能上能下的一种竞争性选拔方式。但考虑到竞聘上岗只是事业单位的用人方式之一,《条例》仅对需要竞聘上岗的程序做了原则规定。下一步将制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办法”。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之前一些学校、医院已启动绩效工资改革,“但改革的效果不明显。《条例》提出了"重点考核工作绩效",但绩效考核的具体标准,还需要细化规定”。
         
        纵深
        

        事业单位如何参保仍未明确
         
        从1993年发布《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明确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算起,事业单位改革已经进行了21年,但一直未有实质进展。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环节—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也早在2003年提上日程,但直至11年后,《条例》才最终亮相。
        

        关键环节表述模糊
         
        对于耗时11年最终敲定的“终稿”,一直研究事业单位改革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等专家认为,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难点之一,就是分流、待遇等人事安排问题。“终稿”对于推进的事业单位改革,具有积极意义,但对于养老金改革等关键环节,表述仍然模糊。
         
        如“养老金双轨制”,“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其在年老、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终稿”的表述则是,“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事业单位如何参加社保?养老保险到底怎样跟企业并轨?这样的关键环节《条例》应该明确,制定具备可操作性的规定”,汪玉凯表示。
        
    而昨日三部门负责人的答记者问中,也只表示,下一步将制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办法。养老保险到底怎样改革、绩效考核标准如何制订,目前还是待解难题。
         
        “九龙治水”待破局
         
        2008年,国务院出台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6年来,除广东有所突破,其他地区都未有实质进展。
         
        “为什么改革进展艰难?关键原因在于"九龙治水"的格局需要破局”,汪玉凯强调,以参加社保为例,医疗保险涉及卫计委;养老保险则涉及人社部,养老金并轨涉及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三方面,公务员养老金制度不改革,单独推进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难有收效。“现在急需成立事业单位改革的顶层设计机构,比如联席会议制度。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整体部署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权责,相互之间如何协调,事业单位改革才能真正启动”。
         
        2011年,国务院确定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时间表:到2015年,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这一时间表,留给事业单位改革的时间已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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