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网 养老】年前,淄博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实现了全市城乡居民统一养老保险。
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按照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度的激励机制,实现了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至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同时,区县政府还根据缴费档次给予30元至150元的适当补贴,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区县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截至2013年底,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9.45万人。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