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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5-14 15:31:10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 养老】月增加标准由三部分构成:与福建省物价指数上涨挂钩部分;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适当挂钩,每人每月增加110元;与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月增加标准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5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退职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
         
        在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基础上增发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均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其中,退休、退职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中,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每人月增发100元,副高级职称的每人月增发80元;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每人月增发80元。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者,按较高一项增发。
         
        对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低于1850元的,补齐后再参加调整。
         
        省级统筹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相关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不纳入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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