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文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加强与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对全市重残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信息清查、核对、补录。目前,已为符合条件的719名残疾人补录了信息,将未参保的425名重度残疾人员相关信息发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核实。
近年来,文山市制定实施方案,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给予政策优惠:重度残疾人参保,由省财政按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州市财政每人每年给予20元的缴费补贴;重度残疾人年满55周岁可以按月领取养老补助,待年满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停止养老补助待遇。
自启动实施此项优惠政策以来,文山市已有1271名重残人员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中60岁以上425人,16-59岁846人。但在经办过程中存在漏报、符合条件未参保等情况。为此,今年3月以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加强与市残疾人联合会合作,确保此项工作得到落实。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