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保监局四项举措保障农业保险检查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统筹全局力量组建以副局长为组长的检查工作组。二是建立协调机制。认真落实保监会、财政部有关文件,及时向财政部驻宁专员办发函,建立检查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双方协作配合。
三是开展封闭培训。检查工作组进场前开展了一周时间的封闭式培训,对现场检查工作规程、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各地农业保险检查经验、检查组成员分工等内容进行系统强化培训。
四是充分发动群众。检查组每到一地,均在该地所辖各乡镇、村委会显著位置张贴《农业保险专项检查公告》,对检查时间、范围、重点等内容进行了公示,并设立了群众举报专线,搜集检查线索,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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