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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4-23 14:25:2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特别强调将强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审查和建设监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昨日,记者了解到,按照通知要求,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城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实际配套情况、工程建设标准执行情况等。按照国家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规定,结合老年人口规模、养老服务需求,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将有关内容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加强区域养老服务设施统筹协调,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所提出的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的标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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