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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4-23 08:48:27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笔者近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市从今年1月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我市连续第十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待遇。

           据了解,此次具体的调整办法是: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8元;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对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至2013年12月31日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902元计发。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员范围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在2013年12月按规定核定了基本养老金,并在2014年1月按月发放的人员。

           此次调整工作已于3月底前圆满结束,全市共有26028名退休人员享受此次待遇调整。据了解,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将达到164.68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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