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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4-23 09:44:46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网的小编从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近日,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和海南省邮政总公司签订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制作、邮寄合作协议书》,从本月起,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将分批陆续向50万省本级参保人员邮寄2013年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有义务向参保人告知其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信息,为落实和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从4月份开始,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将与海南省邮政总公司联手,通过邮政信函的方式分期分批向省本级参保人员邮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据介绍,权益记录单反映了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等信息。海南省省本级参保的50万参保人员将足不出户,陆续收到个人社保“对账单”。
         
        据悉,今年是海南省启动该项工作的第一年,即将为参保人员免费寄送的是2013年度的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以后寄送工作将每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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