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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4-21 19:26:20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又要涨养老金了,这是继2005年以来张家界市第十次较大幅度的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
         
        据了解,此次养老金待遇调整的人员范围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时间从2014年的1月1日起。调整标准为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普调110元,再按照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在普调的基础上,对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另外,在普调的基础上,该政策还对原工残退休人员给予了适当倾斜,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据统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月人均增加约180元。
         
        目前,张家界市参保企业退休人员调待信息核查工作已全面完成,调整资金将于4月底发放到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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