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在加强社会保险征缴的基础上,年内将完善职工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今年,德州市将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征缴。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5.57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45.74万人)、69.2万人、34.26万人、57.86万人、38万人,征缴基金分别达到43.43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25.84亿元)、10.65亿元、1.06亿元、1.35亿元和0.67亿元。突出抓好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在加强社会保险征缴的基础上,德州市将逐步完善职工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整合成果。同时,德州还将在全市统一医保制度。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全市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体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职工生育保险逐步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完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开展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实行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规范完善特病管理。制定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建立“先康复、后评残”和“康复早期介入”工作机制。
另外,今年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报销比例也分别提高;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继续提高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建立健全社保、银行、财政“三对账”制度,筑牢社保基金“人防、制防、技防”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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