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4-10 11:24:0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第7次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养老用地供应与监管等有关政策。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大力保障养老用地供应,规范养老用地开发利用管理。     
        会议提出,应将养老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养老主管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养老用地,应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为降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本,要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地。同时,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养老设施建设。此外,会议指出,要加强养老用地监管,防范以养老名义“圈地”以及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分割转让等方式处置养老用地行为的发生。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在没有厘清养老地产应该属于公益还是商业的情况下,推出这种养老地块的话,很难达到增加养老地产的目的。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