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4-08 21:23:22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名义账户制是上世纪90年代出现的一种养老保险新模式。它是一种“记账”的管理方式,是建立在现收现付基础上的缴费确定型模式。名义账户制的账户系统仅作为个人缴费的详细记录和养老待遇确定依据,不需实际存入资金,个人名义账户记账额根据名义利率实现模拟积累。
         
        与会者认为,名义账户制的优点主要是:可避免巨大转型成本;可避免金融市场波动给个人账户造成损失;可将个人缴费与待遇挂钩,增强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目前世界上有7个国家实行名义账户制,其中既有成功的案例如瑞典,也有不成功的案例。其经验是:改革前期应有充分准备,比如充分的政策宣传以获得公众的理解,较高的信息化水平以确保个人信息记录准确、完整;制度设计应力求缜密,合理设计过渡期和相关政策,科学确定名义利率和养老金计发公式,避免因制度设计不合理降低人们的参保意愿,影响制度效果;统一缴费率,避免制度碎片化。这些经验和教训,对于我国推进新一轮社保改革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养老保险模式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