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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4-07 09:23:1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老人一跤跌“倒”了养老院的情况在未来有望被终结。近日,民政部、中国保监会、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争取通过补贴保险费等政策,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自愿参加责任保险。业内人士指出,保险机制的引入将转移机构的意外风险,有利于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养老事业中来。
         
        入住养老院的老人是高龄、高风险的群体,发生意外的几率很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养老机构负责人告诉媒体记者,经常有家属会隐瞒老人真实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生意外,就会引发家属高额的索赔。养老是个微利行业,有时一个老人出现意外,养老院就会被家属索赔的官司拖垮。《意见》指出,推进养老机构责任险可以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养老机构责任事故善后处理也会更加容易和规范。而养老院抵御风险的能力提升,经营风险降低将会在未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到产业中来。
         
        作为试点城市之一,早在2008年12月,上海市民政局便在上海全市范围内公开招标,推行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上海的“责任险”是由太平洋产险、平安产险和安信农业保险分区域各自承保,保障责任包括养老机构在经营业务中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合理施救费用。赔付金额也有上限,即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根据机构的床位规模有所不同,最高为600万元。而对于保费缴付,上海推行第一年市、区县民政局分别补贴1/3,养老机构承担其余部分,如2013年标准保费根据赔付情况调整为150元/床/年,其中市级、区级各补贴50元/床。
        
      《意见》强调,未来将探索以省级为单位,对养老机构采取统一保险合同、统一基准费率、统一服务标准,引导和鼓励养老机构投保,保险公司承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应当覆盖老年人从入住养老机构开始接受服务的全过程。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国军认为,我国养老机构责任险还处于初级阶段,“国外的保险公司会有专门的团队先期进入养老院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包括服务对象的定位、老人身体状况等,在发现养老院存在风险后,及时要求养老院拿出措施降低或消除风险。”王国军说,随着老龄化社会向深度推进,我国养老机构责任险也会越来越成熟,将来费率也会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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