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4-07 23:23:09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济南市民政局举办了2014年养老服务建议提案面复会,针对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内容作了答复和汇报,今年将新增养老床位5300张,推行医养结合。
         
        今年,济南市民政局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共19件,占全局总建议和提案数量(51件)的1/3强,充分体现了全社会对养老问题的重视程度。在今年济南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陈淑平委员提出“关于建立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的建议”。济南市民政局副局长潘传利称,省政府曾明确提出,养护型和医护型床位要占到各类养老床位总量的30%以上,目前,济南市共有医养结合的养老公寓8家,床位717张,占总床位数的9.2%,基本上都是依托现有医院设施设立的。在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比较困难,经过去年的努力,现在舒心港湾和富翔老年公寓经卫生部门批准设立了内部门诊,目前已向人社部门申请加入医保定点单位,正在审批过程中。即使审批成功,医养结合的床位数也只占到17%。
         
        今年济南对完善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功能也提出了细化,规模较大的5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内设护理院,有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置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卫生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应通过依托当地医院,采取合作方式引进医疗服务机构,也可以通过设立卫生所(室)、医务室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对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应通过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主动为长期卧床、70岁以上和独居等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在结构和功能调整中,合理利用闲置的医疗资源,创造条件向老年养护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中实现自身发展。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