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4-03 12:22:37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据养老网小编了解:人社部近日表示,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方案仍在讨论中,此前有媒体报道的“公务员养老金将按工龄补齐保险(放心保)”说法并无定论。
         
        事实上,目前各方对养老金并轨的改革方向已达成共识,而分歧落脚点则在于如何实现这两种养老体系的趋同。虽然我国自2005年就开始每年都上调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但在“十连涨”之后仍无法企及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的待遇。这意味着,养老金“填谷”之举较为缓滞,相关制度改革还需寻找新的突破口。
         
        当然,从工资待遇的刚性角度讲,“削峰”之策必然会激起既得利益群体的意见反弹,实践操作的可行性也较低。就此而言,根据公务员工龄进行计算补齐养老保险金,似乎是一条较为合理的路径,但补交经费的来源仍是一项敏感话题。而据相关人士透露,养老金改革仍在做顶层设计,尚未触及具体实施方案,但改革原则已经明晰,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收入主体将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构成。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等许多发达国家均采取了基本养老账户与年金相结合的养老模式,以兼顾退休待遇的保障性与激励性。而根据我国2004年出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普通企业职工同样也可以拥有企业年金,从理论上讲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也已执行了这种同时体现公平与效率的模式。可见,未来养老金“双轨”将在构成形式上合二为一,然而新的挑战接踵而至。数据显示,2013年企业年金的覆盖范围仅占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6%,且主要集中在国企垄断部门。显然,体现企业养老金激励部分的年金体系尚未真正成形,即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既定原则得到调整,也难以真正实现“并轨”诉求。
         
        其实,弥补当前养老制度公平短板的首要之策还在于充盈养老金“蓄水池”,同时为广大中小企业减负,使其有更多余力参与到年金激励制度构建中来。需要指出的是,当前养老金账户捉襟见肘与当初国企员工无偿让渡利益留存有关。如今国企大都完成了原始积累、甚至拥有惊人的获利能力,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市场基本原则,理应从巨额盈利中拿出更多部分“反哺”民生。此外,养老金制度改革还应当引入更多市场化因子,为养老基金受益人创造稳定回报。一旦养老资金供给充裕,改革的各种执行阻力将大为减缓,养老金并轨也将会水到渠成。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