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养老网的小编了解:近年来,贵州省以完善活动设施、提升服务功能、探索养老模式为目标,采取“新建与改扩建相结合,居家养老服务站与老年协会平台相结合,农村敬老院与村闲置房利用相结合”等模式,全力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将农村幸福院打造成为农村养老服务的品牌项目。
层层重视 凝聚力量
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将其列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点项目之一,强化落实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敏尔,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谌贻琴分别就做好重点项目工作作了重要批示。省级成立以省民政厅厅长丁治学任组长的农村幸福院建设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全省9个市(州)、88个县(市、区、特区)参照省里做法均成立了领导小组。
级级创新 锐意探索
为将幸福院建设项目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省民政厅、老龄办制定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2013-2015年全省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科学编制2013-2015年期间农村幸福院建设总体规划,从布局、数量、标准、年度目标等各个层面做好详细规划。在2013年全省建立1181个农村幸福院的基础上,2014年和2015年拟争取全省每年建立1000个以上农村幸福院。
具体建设模式有:一是新建幸福院,有条件的村可以建设有一定规模、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幸福院;二是幸福院与老年协会结合,利用现有的老年协会平台,整合资源,建设“会院合一”的幸福院;三是幸福院与农村敬老院结合,充分利用农村敬老院的硬件设施和服务条件开展幸福院建设;四是利用村闲置房建设幸福院,争取村里的闲置房加以维修、配备设施,转化为幸福院;五是利用现有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幸福院,整合为老服务平台,积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环环务实 有序推进
省民政厅、老龄办首先做好业务培训工作,组织9个市、州和部分县有关负责人进行培训,传达财政部、民政部有关文件精神。
在具体推进方面建立了项目建设月报制度,从今年1月起,每月各市(州)要按时向省上报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匹配情况等。为确保第一批建设按计划于今年4月前全面完成,省里派出3个工作组赴9个市(州)进行督查,以切实将民政部、财政部安排的专项经费管理好、使用好,把惠及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各地也高度重视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9个市(州)均以不同形式召开了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贵阳、遵义、毕节、铜仁、六盘水、黔东南州等地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或方案,贵阳将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纳入今年市政府10件实事之一,六盘水将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列入对各县(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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