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近日下发《全省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首批27家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将在明确职能定位、公建民营和创新服务供给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
根据《方案》安排,首批27家改革试点单位将全部在上半年启动改革工作,其他没有纳入试点范围的公办养老机构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启动改革。《方案》强调,推行公建民营是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重点任务。今后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的面向社会代养老人的公办养老机构,一般都要实行公建民营,并通过公开招标等办法择优选择社会力量运营。《方案》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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