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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3-26 08:19:47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近日,湖南省财政厅联合相关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放心保)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8号),多管齐下,力保基金收支平衡。

      一是扩大参保规模,增加“源头活水”。

      要求各地狠抓扩面工作,在全面摸清用人单位从业情况的基础上,督促各类未参保用人单位参保;对于困难企业,可以采取适当降低缴费费率、单建住院统筹的方式参保;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应通过补缴的方式补足缴费。

      二是强化基金征缴,杜绝“跑冒滴漏”。

      针对很多县市区只将部分工资纳入缴费基数,要求一律将津补贴全额纳入缴费基数,同时改财政划拨为各参保单位申报缴费;针对部分用人单位瞒报收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缴费基数稽核制度,推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稽核等方式核定参保单位缴费基数;针对以前年度欠款,要求限时予以清缴;针对“先上车后买票”等不按政策规定缴费参保的,要求分年落实关闭破产企业参保补助。

      三是规范待遇标准,管好支出“闸门”。

      严格执行待遇标准,禁止超范围审核和支付医疗费用;按照政策保障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待遇,不得擅自提高;逐步完善起付标准调整机制;完善差别支付机制。

      四是加强基金管理,设置基金“高压线”。

      严禁非基本医疗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严格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加大对挂床住院、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健全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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