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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3-25 16:27:29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之初,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以下简称“约法三章”)。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1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约法三章”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

     

      【落实】“约法三章”严格责任

      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要求,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项目审批,财政部门要严格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和办公用房等资产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土地供应管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完善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事管局分别负责落实。

      要求:严格贯彻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编制部门要严格控制人员编制,财政部门要完善通过预算控制用人规模的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

      责任单位:由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负责落实。

      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外事等部门要严格因公出国团组审批;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规范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要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预算和支出管理。

      责任单位:由省政府外侨办、省财政厅、省事管局负责落实。

      【监督】鼓励社会各界监督

      《意见》明确,监察部门要坚决纠正和查处“约法三章”贯彻落实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审计部门要重点检查“约法三章”有关经费使用情况。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每年1月15日前,要将上一年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报送省政府办公厅;要将“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监督,对新闻媒体、群众举报和社会舆论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对查实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关键词:社会监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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