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委、省政府2014年民生实事总体安排,青海省今年进一步提高五项惠民补贴标准:提高种粮农民补贴标准,提高高龄补贴标准,调整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提高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补助标准。目前,省财政负担资金已经下达到各地。
调整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2014年1月1日起,青海省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每人每月再提高25元,即由现在的85元提高到110元。调标后,有关标准青海省列全国第一。
提高种粮农民补贴标准。从2014年起,青海省对种粮农民补贴由每亩地补贴75元提高到每亩地补贴100元。其中,粮食直补由每亩地补贴30.2元提高到每亩地补贴55.2元,农资综合补贴每亩地补贴44.8元不变,合计每亩补贴标准提高到100元。为将提标补贴资金在春耕生产前拨付到农民手中,目前省财政厅已将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6.3亿元直拨到各县,要求各地区严格执行补贴资金管理规定,直达农民个人账户。
提高高龄补贴标准。2014年1月1日起,青海省将7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月人均调整提高20元。提标后,70岁(含70岁)—7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80岁(含80岁)~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60元;90岁(含90岁)~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8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含100岁)每人每月补贴120元。 全省29.67万高龄老人受益。目前全国建立此项政策的仅有15个省份。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2014年春季学期起,青海省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生均补助标准再次提高100元,提标后寄宿生生活补贴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年西宁市、海东市小学1100元、初中1350元,海北州、海西州的小学1500元、初中1700元,海南州和黄南州同仁县、尖扎县的小学1600元、初中1800元,玉树州、果洛州和黄南州泽库县、河南县的小学1700元、初中1900元(含三江源地区“1+9+3”教育经费保障补偿机制政策提高标准部分)。目前,青海省寄宿生补助标准仅次于西藏,高于全国其他省份标准。
提高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验补助标准。2014年1月1日起,青海省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补助标准在原每人每年80元的基础上增加50元,补贴额达到130元。提高后,同步增加了10多项体检项目。调整标准后,青海省补助标准位居西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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