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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3-21 14:55:5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对于明星代言产品做虚假宣传,不再是‘一赔了之’‘罚款了事’。新消法规定除了赔与罚,将由有关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昨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刚过不久,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甘肃发布)与腾讯网、腾讯微博联合举办了“甘肃民生服务日”大型民生微访谈活动。邀请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农牧厅等政府部门,在线回答广大网友关注的民生与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本次微访谈在新浪微博同步进行,活动以“我的权益我做主”为主题,得到了广大网友的积极支持和踊跃参与,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共接到网友提出的问题近千条,涉及工商维权、产品质量监督、农牧业政策、消费者权益保障、公安户籍业务办理等多个行业和领域。

      微访谈话题摘录

      问题1:《消法》修改了,消费者协会的性质、职责有没有变化?

      省工商局:有变化。新修改的《消法》将消费者协会由“社会团体”改为“社会组织”,进一步界定了消费者协会的公益性质。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职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问题2:我在兰州工作了5年,今年买了商品房,打算在兰州落户口,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落户程序是什么?

      省公安厅:书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原籍户籍证明、身份证、暂住证。其中非农业户口的需原籍街道(乡镇)以上部门出具的无职业证明。由本人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审核报市公安局审批办理准迁手续。

      问题3:以前我们看到,媒体发布了虚假广告或者明星代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情况,消费者投诉时经常无法深入追索相关当事者的连带责任,新消法在这些方面有变化吗?

      省工商局:有变化,新修改的《消法》第45条明确规定,组织和个人在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简单地说,就是你代言的产品出问题了你要负责。对于虚假宣传,也不是“一赔了之”“罚款了事”。新消法规定,除了赔与罚,将由有关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问题4:平时去酒店饭馆吃饭时,酒店收取包厢最低消费、开瓶费,不允许自带酒水等等,我觉得这个现象是不合理的。还有我们经常看到的“最终解释权归本酒店所有”等等,新《消法》对于这些让消费者感到很恼火的条款,有没有力度更大的约束规定?

      省工商局:新《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问题5:公安厅户籍管理部门的电话是多少?另外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迁户流程是怎么样的?

      省公安厅:你好,省公安厅户籍部门电话:0931-8536434。子女投靠父母: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住房证明、单位(社区、街道)证明;被申请人原籍证明、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其中被申请人已成年的,还需要提供未婚及无职业证明。由申请人向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审核报公安分、县局审批办理准迁手续。

      问题6:化工企业,最近要申报多个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何申请?只在政务大厅窗口能办好吗?

      省质监局:按产品类别,同一类产品只需填一份申请书,不同类的分别填写。在省政府政务大厅,省质监局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所有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都会受理,所有行政审批中的疑问都会解答,所有批准证书和文书都可送达,在窗口可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需做啥准备、何时领证及自己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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