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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3-21 11:31:0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农牧厅获悉,今年农牧部门将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对部分湖泊(含入湖河流)解除禁渔,进行合理开发。

    自治区农牧厅畜牧草原水产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3年实施湖泊禁渔以来,我区湖泊禁渔已持续11年,目前,解除湖泊禁渔进行适度开发利用的条件较为成熟,今年将提请自治区政府批准对部分湖泊(含入湖河流)解除禁渔,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虽然我区鱼类资源较为丰富,但是因为水温较冷等自然环境影响,鱼类资源生长发育比较缓慢。因此,此次解除禁渔将以保护为最大前提。”该负责人强调,对于部分湖泊解除禁渔将不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等重点保护湖泊范围。

    据了解,提请解除禁渔获批后,具体实施(包括解禁哪些湖泊、或湖泊的哪些区域等)将由各地区职能部门根据《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当地实际和鱼类资源的承受能力,进行合理规划。各地区也可选择继续实行禁渔。

    据悉,目前我区鱼类有71个种和亚种,鱼类资源保有量约有10多万吨,主要经济鱼类都是鲤科和裂腹鱼牙科。

     


    关键词:西藏湖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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