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险欺诈问题日益凸显,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等保险欺诈行为不仅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也严重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利益。日前,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出台《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反保险欺诈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引入社会监督,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打击保险欺诈行为的态势。
《办法》规定,凡发现疑似保险欺诈行为的线索,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单位、团体及其他组织,均可以采取信函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广西保险行业协会举报,也可以拨打举报热线或者亲自登门举报。所举报内容经查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金。提供给保险行业尚未掌握的重要信息和具体线索,经核实或侦查定性为保险金诈骗案件的,未遂案件按照避免损失金额的10%以内奖励,最低100元,最高不超过8000元;既遂案件按照减损金额的10%,最高不超3万元、最低不少于1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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