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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3-20 20:44:4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海南省政府日前下发《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

      《细则》指出,海南将加快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通过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颗粒能源工程建设,到2015年底,海口市、三亚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到2017年底,各市县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根据《细则》,海南将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将全封闭围挡、堆土覆盖、洒水压尘等扬尘控制措施纳入建筑施工管理。从2015年起,各市县建成区的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对重点建筑施工现场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依法取缔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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