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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3-17 21:55:5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日前,江西出台《关于加快城乡居民增收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意见,到2020年,江西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比2010年增长1.5倍,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其中,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剔除价格因素达到3.9万元,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剔除价格因素达到1.5万元。

      探索农民房屋完整产权 增加其财产性收入

      意见指出,把农民增收作为实现城乡居民增收的重点,通过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进农业现代化等措施实现农民增收。

      意见强调,建立农村集体土地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鼓励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进入市场。积极探索赋予农民房屋完整产权,使农民在房屋出卖、出租、抵押、继承等流转中增加财产性收入。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增加农民股份合作收入。

      实行江西省辖市范围内居民户口通迁制度

      意见指出,发挥就业在城乡居民增收中的基础性作用,每年新增城镇就业45万人以上,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以上,培训城乡劳动者3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意见强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有序放开南昌城区落户限制,积极放开设区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县级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实行江西省辖市范围内居民户口通迁制度。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0%,为居民就业搭建更好更大的平台。

      力争每年增8万人创业 带动25万人就业

      意见指出,坚持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城乡居民增收的关键举措,全力支持本土人才大胆创业、在外赣商回归创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力争年增8万人创业,带动25万人就业;在促进充分就业的基础上,健全工资决定机制、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实现职工工资收入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

      意见还指出,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增强统筹协调能力,推动城乡、区域、行业社会保障衔接,提高居民收入的含金量;完善财政体制,加大政府调控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民生支出,增强基层保障能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综合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社会化大帮扶格局,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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