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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3-15 17:25:1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14日,内蒙古自治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视频动员大会举行。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落实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4月1日起,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工商联合会、质量技术监督局4部门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检查范围涉及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并与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重点包括大中型企业和各类开发区,建筑业、制造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务派遣经营机构和使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检查内容包括各类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签订劳动合同和履约情况、参加社会保险、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劳动用工备案和企业薪酬信息填报等情况,劳务派遣用工和未经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机构情况。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掌握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摸清劳动用工底数、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和履约、参加社会保险和劳务派遣用工等情况,切实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依法进行企业集体协商和工资集体协商,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企业薪酬信息填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该专项行动将一直持续到7月3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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